應對氣候變暖 逐步減少燃煤電廠的使用就變得至關重要
煤炭與氣候目標
煤炭是導致全球升溫的二氧化碳的最主要來源。為了使全球增溫“遠低于”2攝氏度以實現國際氣候目標,立即逐步減少燃煤電廠的使用就變得至關重要。
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最新分析,將全球變暖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需要到2030年減少70%的燃煤發(fā)電量,并且到2050年全部淘汰燃煤發(fā)電。若要以較大概率保持溫控在2攝氏度以內,則要求到2030年燃煤發(fā)電量減少55%以上,并且到2050年幾乎全面淘汰燃煤發(fā)電。
下圖顯示了IPCC對1.5攝氏度和2攝氏度溫控目標(1.5度場景下的中位數,無或極小過沖。2度場景下的中位數估算為66%概率水平下,不包括碳捕捉及封存。)的兩種情景下對燃煤發(fā)電的估算。該估算基于目前全球全部在運燃煤電廠的平均利用率,并且計算了平均運行壽命期間的發(fā)電量(52.8%產能系數及40年平均壽命)。為了使溫度與工業(yè)化前水平相比增加不超過1.5攝氏度或2攝氏度,燃煤發(fā)電占比必須迅速下降,并且需要加速退役現在運行的燃煤發(fā)電機組。
圖4:經合組織(橙色),中國(藍色)以及世界其他地區(qū)(黃色)在運燃煤發(fā)電裝機。按現有平均水平利用率和平均40服役年限計算,IPCC估算的保持升溫不超過1.5攝氏度(實線)和2攝氏度(虛線)所需的限值中位數。
經合組織=橙色、中國=藍色、其他=黃色、1.5攝氏度=實線、2攝氏度=虛線
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提議大幅度提高煤電裝機上限
從2000年到2018年,中國新增加了864吉瓦的燃煤裝機,超過美國全部燃煤發(fā)電裝機(259吉瓦)的三倍還多。此外,從2014年底到2016年初實施的核準權限下放,導致地方政府核準了245吉瓦的煤電裝機——比以前的水平增加了三倍。
面對產能過剩,中央政府于2016年3月開始限制新煤電項目的核準和建設,但貧困地區(qū)項目以及承擔居民供暖的熱電聯產項目除外。
2017年,中央政府點名叫停了170吉瓦的煤電項目,其中主要是在建或處于籌建后期的項目。這170吉瓦中的四分之一(44吉瓦)需要放緩開發(fā)速度;16%(28吉瓦)停建,直到許可及合規(guī)
問題得到解決;近60%(98吉瓦)的項目則需要推遲到2020年之后。但衛(wèi)星圖像和分析顯示,到2018年底,170GW的燃煤電廠中有近一半(78GW,或46%)仍在進行開發(fā)建設。至于剩余的54%(92吉瓦)中有多少會繼續(xù)推進則有待觀察。
然而,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CEC)2019年3月發(fā)布的一份報告提出,該國的燃煤發(fā)電裝機將在2030年達到1300吉瓦的上限——這也是1300吉瓦峰值第一次出現在一份半官方的文件中。這似乎是一個信號,表明中央政府可能不僅會放行之前被叫停的燃煤發(fā)電項目,而且還可能會開發(fā)建設新的燃煤電廠。這一變化將使該國的煤電產能在當前水平上再增加290吉瓦。這一數字甚至超過美國現有全部燃煤發(fā)電裝機(259吉瓦)(中國全部在運的燃煤發(fā)電裝機共計1010吉瓦,由于CEC的統(tǒng)計包括了小于30兆瓦的機組,這一數據比全球燃煤電廠追蹤系統(tǒng)統(tǒng)計的數據多36吉瓦)。該提案標志著中國將背離現行限制煤電發(fā)展的
政策。在這些政策下,煤電項目核準從2015年的184吉瓦下降到2018年的不足5吉瓦。
圖5:中國歷年核準的煤電裝機。其中,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間,中央政府將煤電項目核準權下放給各省區(qū)。
因此,中國未來的燃煤使用情形取決于之前由省級政府核準又被叫停的項目是否恢復建設,以及允許多少燃煤電廠占據本應屬于低碳能源的發(fā)電產能。值得一提的是,太陽能和風能的發(fā)電裝機也在以高于其他任何國家的速度并入該國電網。
在全球范圍內,煤炭的未來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賴于中國:該國在燃煤電廠以及相關礦產和出口等項目的資金投入方面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在中國國境以外的全球煤電產能擴張中,有四分之一的資金來自于中國的國有企業(yè)。
綜合海外和國內的數據來看,目前超過50%正在開發(fā)的全球煤電產能背后都有中國的金融機構支持。如果中央政府能夠讓其國有企業(yè)也加入正在轉型遠離煤炭的100多家金融機構,燃煤電廠的擴張可能會減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