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綠色新政主要特點
一是以氣候目標為導向引領歐盟綠色轉型。無論是《歐盟2020戰(zhàn)略》中的“三個20%”目標,還是《歐盟2030氣候與能源
政策框架》中的“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40%,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至少到27%,提高能效30%”的目標,溫室氣體的
減排目標主要與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目標相耦合。但歐洲近十年的行動進展和目標落實進度證明,僅靠能源領域的措施和行動不足以完成原有的減排目標,更不要說將2030年目標提高到50%~55%、到2050年成為全球第一個凈零排放大洲、繼續(xù)領軍全球環(huán)境治理這一雄心目標。因此,《歐洲綠色新政》從更廣闊的視角入手,圍繞2050年氣候中和戰(zhàn)略目標,提出了涵蓋七大領域的減排路線圖,覆蓋了歐盟經濟的所有重要領域,動用了政策、立法、金融、碳
市場等多種工具,將撬動上千億歐元的投資作為支撐,保證不讓任何人掉隊,實現(xiàn)全歐的綠色經濟轉型,為歐洲民眾帶來切實利益,力求保證歐洲在世界上的話語權和領導地位。
二是以綠色新政為抓手統(tǒng)籌可持續(xù)相關政策?!稓W洲綠色新政》將綠色主線貫穿于從
交通到建筑、從食品到農業(yè)、從工業(yè)到基礎設施等領域可持續(xù)發(fā)展相關政策,并從時間到空間對綠色財政、稅收、金融等政策做出全面部署。歐盟將在2020年初提出一個公平的過渡機制,包括一項公平的過渡基金、一項可持續(xù)的歐洲投資計劃。為提高《歐洲綠色新政》的執(zhí)行效率,歐盟委員會將從2020年開始,積極檢查歐盟及其成員國在綠色預算上的執(zhí)
行情況,審查財務相關指令,整合歐洲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階段性目標及其配套政策,圍繞新政目標將歐盟委員會的所有倡議提上改革日程。所有利益相關方也應積極識別、修訂與新政相關的政策
法規(guī)。歐盟委員會將于2020年秋修訂《可持續(xù)金融戰(zhàn)略》,于2021年6月前審查所有氣候相關政策并提出修訂建議,還將進一步修訂完善《歐洲氣候法》,批準一項更具雄心的適應氣候變化新戰(zhàn)略,以增加歐洲抵御氣候變化的能力。
三是以提高力度為載體引領全球氣候治理?!稓W洲綠色新政》發(fā)布于馬德里氣候大會期間,產生了良好的全球影響。歐洲力求借助《歐洲綠色新政》繼續(xù)謀求其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的領導地位。在歐盟成員國內,歐洲委員會將于2020年3月前提出首部《歐洲氣候法》,出臺《西巴爾干綠色議程》,以法治途徑推進氣候雄心目標,以契約精神推進氣候行動合作,加強歐盟成員國之間關于新政的綠色外交,確保成員國之間的政策與行動具有可比性。在歐盟成員國之外,《歐洲綠色新政》絕不僅僅是歐洲的,也是世界的。其中明確提出,歐盟將在2020年提出《第八次環(huán)境行動方案》,繼續(xù)主導國際氣候和生物多樣性談判,通過開展雙邊外交促使合作伙伴采取行動?!稓W洲綠色新政》還特別提到,為防止全球范圍因應對氣候變化意愿和行動存在差異而導致的碳泄漏風險,歐盟委員會將進口商品價格與
碳排放掛鉤,在特定行業(yè)建立碳邊境調節(jié)機制。
四是以保護氣候為平臺搶占人類道義制高點。歐洲委員會氣候行動總司代表在《歐洲綠色新政》發(fā)布伊始即開展訪華,在華開展了專題宣介活動。歐盟已將《歐洲綠色新政》作為其氣候外交的新主題,成為其強加于人的道義制高點。例如,《歐洲綠色新政》中的《從農場到餐桌戰(zhàn)略》規(guī)定,從第三國進口的食品必須符合歐盟的環(huán)境標準。再如,歐盟委員會將依據(jù)《歐洲綠色新政》從2021年開始審查歐洲所有的國家援助指南,特別是和環(huán)境、能源相關的對外援助指南。
總之,根據(jù)《歐洲綠色新政》提出的目標、路線和行動時間表,歐盟將以應對氣候變化為旗幟,從2020年開始,采取一系列環(huán)境、能源、經濟領域的變革,在全球經濟復蘇乏力和風云變幻的大背景下,《歐洲綠色新政》的后續(xù)落實情況值得密切跟蹤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