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滿足生效條件,成為人類歷史上首次以
法規(guī)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協(xié)定。而隨著《京都議定書》一起生效的,還有京都議定書中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清潔發(fā)展機制(
CDM)。該機制允許未列入《京都議定書》附件一的締約方可以通過開發(fā)
減排項目,來幫助附件一締約方實現其減排目標。由此,全球掀起了一股
CDM項目開發(fā)的熱潮。
《京都議定書》生效后,全國各地的新能源
電力開發(fā)企業(yè)的辦公室里,多了一些所謂CDM項目的開發(fā)方的拜訪者,他們聲稱企業(yè)可以不出一份錢,就可以每年獲得上千萬的利潤。
當然,這些新能源電力企業(yè)大部分都沒有聽說過《京都議定書》,也并不怎么相信天上會掉餡餅。這些最早的CDM開發(fā)方大多在去與新能源企業(yè)談合作的時候都會被認為是騙子或者傳銷組織而掃地出門。
但隨著越來越多的“騙子”登門拜訪,也有一些愿意嘗試新事物的企業(yè)?!胺凑也怀鲆环皱X,就算是騙子也沒什么損失”一位早期嘗試開發(fā)CDM項目的業(yè)主說道。后來的收益也遠超他的想象,他通過與一個剛成立的碳資產開發(fā)公司合作開發(fā)了6個項目,這6個項目累計為他帶來了近2個億的收益,而他在整個過程中一分錢都沒有出??梢哉f是真正的天上掉餡餅。
至于為什么會有這么高的收益,我們來簡單算一筆賬,根據CDM的規(guī)則,風電、光伏、水電等新能源項目,在其向電網供電的時候,會間接減少整個電網中燃煤電廠的發(fā)電量,從而減少因使用燃煤而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根據CDM的相關減排量計算
方法學,這些新能源發(fā)電項目每向電網輸送1MWh的電量,就會減少0.8到1.1噸的
碳排放。
為了方便,我們按1噸來計算。一個100MW的水電項目,按照每年發(fā)電4000小時計算,它一年能向電網供電約400,000MWh。也就是產生40萬噸的減排量,當時國外買家的普遍采購價在10歐元左右一噸,按照當時的歐元匯率約折合人民幣100元一噸。這個項目每年就可以帶來4000萬人民幣的收入。在整個過程中,項目業(yè)主不用出一分錢。
當然,開發(fā)一個CDM項目也并不是一點成本都不需要,一個CDM項目從資料收集到最終成功簽發(fā)CER需要一到兩年的時間。期間要編寫中英文的項目設計文件(PDD),還需要進行三方機構審定(Validation)、東道國批復(LoA)、聯(lián)合國注冊(Registration)、編制監(jiān)測報告(Monitoring Report)、減排量三方機構核查(Verification)、減排量簽發(fā)(Issuance)等冗長的步驟。整個過程的成本當時大約在50-100萬人民幣左右,但這些成本一般都由國外買家墊付。所以無論對于業(yè)務方,還是CDM開發(fā)方,都是一個無本萬利的生意。放眼望去,整個世界上正規(guī)項目的收益率能達到當年CDM項目級別的,任何一個行業(yè)的任何一個時期都不存在。
二
在那個年代,但凡是了解這一行的人,如果膽子大一點,自己去承接一兩個項目,基本都能在短時間內實現財務自由。但有時機會稍縱即逝,不復再來。另一個從業(yè)者告訴了我一個他與實現財富自由失之交臂的事情,當時他們在一個團隊負責CDM項目的開發(fā)。后來有個朋友拿著一個工業(yè)類減排項目過來找他單干。所謂工業(yè)類減排項目,就是烈性溫室氣體如N2O、HFCs、PFCs等的減排項目,因為這些溫室氣體的GWP值很高,一個項目的減排量基本都能超過百萬噸,所以每年的收益可以輕松過億,但早期需要投資設備,所以有一定風險。他朋友承諾去找前期投資資金,他只需負責技術,他考慮再三后,覺得項目有風險沒有參與。后來該項目成功注冊,每年的減排量超過600萬噸,年收益超過6億,這件事讓他后悔不已。
當然在那個年代,并不是所有的減排項目都有圓滿的結局,因為行業(yè)嚴重缺乏信息透明度,以及行業(yè)從業(yè)人員的參差不齊,導致許多的優(yōu)質項目與巨額收益失之交臂。某國企因內部決策緩慢,在2007年就與某CDM開發(fā)公司接觸后,直到2010年才正式簽訂合同進行開發(fā),等到最終注冊時已經到了2012年,彼時的CER價格已經一落千丈,導致項目注冊后也沒有申請簽發(fā),最后不了了之。另一個煤層氣項目業(yè)主雖然非常積極,早在2007年就簽訂合同,但因為CDM開發(fā)公司技術水平不夠,導致項目遲遲得不到注冊,最終胎死腹中。
因為當時整個行業(yè)的收益非常高,使得只要是了解到這一行的人都會義無反顧地加入到這一行來,考慮到CDM項目整個開發(fā)周期都需要全英文操作,所以行業(yè)吸引了許多高層次的人才和海歸加入,除了CDM開發(fā)以外,
第三方的審定
核查機構(DOE)也吸引了不少高層次人才。當時流傳一種說法,在CDM開發(fā)公司干到一定水平就可以跳槽到DOE機構,在DOE機構干到一定水平就可以再跳槽到國外買家公司,每跳槽一次薪酬水平就翻一倍。這些人才在CDM
市場內消失后除了部分轉行以外,大部分都成為后來中國
碳管理業(yè)務“出口轉內銷”的承前啟后者。
DOE作為代表聯(lián)合國行使項目合格性審查的一個群體,在當時可謂風光無限。不但拿著超高的薪水,還掌握著項目的生殺大權,CDM開發(fā)方和DOE的往來還算是正常的業(yè)務關系。而DOE和項目業(yè)主的往來有時超過了業(yè)務合作的關系。因為項目的核查需要每年去一次現場,嘗到CDM甜頭的項目業(yè)主會將DOE的現場核查認作是“聯(lián)合國派財神爺來送錢”。對于一些從來沒見過外國人的偏遠山區(qū),“聯(lián)合國來考察項目”會成為當地的一大新聞,甚至當地政府都會出面進行高規(guī)格地接待。一位朋友曾告訴我,為了接待國外DOE,當地業(yè)主曾組織了鮮花和迎賓隊到機場接待。另一個DOE因為錯過了航班,業(yè)主為了不耽誤甚至直接派車將DOE從
山西送回廣東。
甘肅開到1000多公里開到
四川現場。
當然,負責尋找CDM項目的銷售又是另一番景象,因為這些項目不是在大山里就是在工廠里,所以尋找項目的人都是當地與企業(yè)有一定關系的人,也就是所謂的中介或者中間人,這些人可謂五花八門,有企事業(yè)單位領導、也有市井小販。一位朋友告訴我,他曾經收到過一張名片,名片上的業(yè)務范圍主要做裝修
建材生意,但上面居然還寫著CDM項目開發(fā),由此可見一斑。
因為巨大也利益誘惑,行業(yè)內也經常出現弄虛作假、虛報項目、甚至敲詐勒索等情況的出現。一些中間商即使在與買家簽訂合同甚至收到一定定金的情況下,如果出現更好條件的買家,也會找借口終止合作,轉而與其它買家合作。還有些中間商虛報一些不存在的項目,期望從中撈到一筆中間費然后溜之大吉。最為離譜的事情是,某個已經注冊成功的水電項目居然改個名字再次成功注冊,當然后來因被人舉報而取消資格,后來為了防止類似事件發(fā)生,CDM規(guī)則才要求在PDD里面添加項目的GPS信息。
三
因哥本哈根會議結果的不理想及歐盟第三階段對CER使用的限定,CER價格在2010年中旬便開始了瀑布式下跌,價格從之前的20美元一噸跌倒不到2012年的不到1美元一噸,跌去了90%,基本等于歸零。
那時的CDM項目開發(fā)模式都是期貨購買的模式,即早在CDM項目還未注冊,就已經簽訂了CERs購買合同,而且中國政府限定了交易的最低價。所以在CER價格大幅下跌的時候,幾乎所有合同都面臨違約的風險。
在2011到2012年這段時間,CDM圈子里最熱鬧的莫過于ERPA的重新談判。有些比較講信用的國際買家,即使在明白自己肯定會巨額虧損的情況下,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但大部分買家還是借助其強大的法律團隊,通過友好協(xié)商或者強行找合同漏洞來實現降低合同中的交易價格。
一位曾經參與過ERPA重新談判的業(yè)內人士告訴我,ERPA一般都是由買家提供,內容特別復雜,短的幾十頁,長的上百頁,而且全是專業(yè)的英文法律用語,他們要從中找一兩個漏洞很容易,所以在還有一定收益的情況下,他們選擇了妥協(xié)。
如果知道CER價格最終的下跌幅度,上述那位從業(yè)人員應該慶幸自己選擇了妥協(xié),另一位CDM開發(fā)者講述了他的慘痛經歷。他的CER已經簽發(fā)出來,但賣家提出要求將價格從ERPA上的8歐元降低到5美元,相當于降低了一半,無法接受價格一落千丈的他堅決要求按照原ERPA執(zhí)行。
那時的市場價格也就5美元左右,買家買了還能保證自己能轉手賣出去不虧。但最終碳價跌倒1美元以下時,買家已早沒了蹤影。“當時手上有50萬噸,相當于一念之差,我們就損失了一千多萬。”他說道,“因為等到后期CER價格基本歸零時,買家們基本就不考慮執(zhí)行合同了,他們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讓CER得不到簽發(fā),如果CER沒有簽發(fā),自然也就不用交易和履行合同?!?/div>
四
2012年,雖然價格已經跌破成本價,但因為歐盟
碳市場規(guī)定2013以后的項目只接受最不發(fā)達國家的CDM項目用于履約。期望2012年以后還能在歐盟碳市場賺一筆的開發(fā)商則盡可能地把正在開發(fā)的項目搶在2012年底之前注冊,于是,巨量的項目涌入CDM申報通道,成為CDM暗淡下去的最后閃光。
因為大量的項目要搶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注冊,2012年成為CDM行業(yè)最繁忙的一年,業(yè)主方爭分奪秒地準備資料、咨詢公司日月兼程地趕制PDD。DOE則一整年不是在項目現場就是在去現場的路上。政府機構也加快了審批流程。
等到2013年1月1日鐘聲敲響,一切都瞬間回歸了平靜。新項目不用再開發(fā)了,整個行業(yè)業(yè)務量瞬間降低90%,許多CDM團隊如買家、DOE和部分咨詢公司在度過2012年以后宣布就地解散,包括許多當時風光一時的公司。這些解散的人大多轉行去做其它業(yè)務,留在碳領域的人也十分迷茫,不知道接下來該做什么,整個行業(yè)猶如絢爛煙花綻放后的空氣,只能通過漫天灰燼和一點點余溫來述說CDM曾經的輝煌......
轉眼十年過去了,全球的
碳中和目標仿佛在呼喚那往日的精彩,全國
碳交易市場開市在即,那些曾經的CDM參與者,不知你們會否重拾那份激情,來續(xù)寫中國碳市場的明天呢?